产品情况:
本产品由“国寿防癌疾病保险”和“国寿附加防癌两全保险(优享版)”两个部分组成。
国寿防癌保险-基本要素
投保范围:凡出生二十八日---六十周岁以下,身体健康者
交费方式:10年和20年交
保险期间:满期年龄有:六十、七十、八十周岁三种选择
产品介绍
1.癌症确诊金(%)
2.轻症癌症(+30%,只给付一次,10万为限)
如已经给付或应给付癌症确诊保险金,不再承担轻症癌症确诊保险金的责任。
3.特定癌症(+30%)
4.癌症康复金(20%*5)(癌症确诊日后三十日生存)
本合同癌症康复保险金的累计给付金额达到本合同基本保险金额时,本合同终止。
5.豁免保费
6.满期返本(保费%)
7.身故保险金
责任关系
这是保险责任关系的演绎图。如果客户得了轻症癌症,赔付保险金额的30%,合同继续有效。
如果客户病情加重转得癌症,赔付一倍基本保险金额,如果是特定癌症在这基础上再赔付30%保险金额,合同继续有效,并且豁免余下保费。
如果确诊30天后生存,给付首笔康复金20%,给付5次,合同终止,康复金是国内首创的癌症责任。如果客户是身故,则给付身故保险金,身故保险金和癌症确诊金只给付一项。
小结如下:
1.最高赔付额,2.6倍保额
2.癌症和身故保险金只能给付一项
3.癌症后,不承担轻度癌症责任
4.癌症后,保费豁免仅豁免主险,但附加险终止
5.首笔康复金满30天后领取20%,持续5年
6.等待期:一年
7.医院要求:二级以上
核保规则
国寿防癌疾病保险
定义为重疾风险型
重疾风险保额为1.8倍基本保额
国寿附加防癌两全保险(优享版)
定义为寿险风险型
寿险风险保额=国寿附加防癌两全保险(优享版)年交保费×已缴期数×%
供您参考。
预览时标签不可点收录于话题#个上一篇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