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癌症疼痛诊疗上海专家共识(年版)》发布于年第27卷第4期的《中国癌症杂志》,本文就该专家共识重要内容进行了节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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癌痛的及早治疗原则
癌症疼痛应当采用综合治疗的原则,根据患者的病情和身体状况,有效应用止痛治疗手段,持续、有效地消除疼痛,预防和控制药物的不良反应,降低疼痛及治疗带来的心理负担,以期最大限度地提高患者生活质量,延长生存时间。
癌痛的干预要趁早。Zimmermann等的前瞻性随机对照研究显示,晚期恶性肿瘤患者的姑息治疗,包括对癌痛的治疗,越早开始,患者生存获益越大。欧洲的一项大型Ⅲ期随机临床研究比较了早期积极姑息治疗和常规治疗晚期肿瘤相关疼痛,结果显示,早期积极姑息治疗组能显著降低严重疼痛的发生率,但也相应增加了强阿片类药物的使用剂量,早期积极的镇痛治疗可阻止癌痛演变为难治性神经病理性疼痛,有助于提高患者的生活质量。因此癌痛患者在排除禁忌证后,应及早开始接受镇痛治疗。
药物治疗新进展
癌痛药物根据镇痛的强度分为3大类,这个3阶梯分类法仍是癌痛药物治疗的基础。常用的癌痛治疗的药物又分为非阿片类药物、阿片类药物及辅助镇痛药物。两种非甾体药物联合应用,由于不仅不增加疗效,而且可能增加不良反应,故不主张联合使用。当非甾体药物用药剂量达到一定水平后,增加用药剂量并不能增强其止痛效果,但药物引起的不良反应将明显增加。因此,规定日限制剂量:布洛芬为mg/d,塞来昔布为mg/d,对乙酰氨基酚为mg/d。如果需要长期使用或日用剂量已达到限制性用量时,应考虑更换为阿片类药物;在联合用药的情况下,则只增加阿片类药物用药剂量。对乙酰氨基酚及其复方制剂有肝脏毒性,临床使用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