肿瘤标志物是指在肿瘤发生和增殖过程中,由肿瘤细胞合成、释放或是机体对肿瘤细胞反应而产生的一类物质,这些物质可存在于肿瘤细胞和组织中,也可进入血液和其他体液。
当肿瘤发生发展时,这些物质明显异常,可以利用生物化学、免疫和分子生物学等技术对其进行定性或定量检测。肿瘤标志物的血清水平一般与恶性肿瘤的发生、发展、消退、复发等具有良好的相关性,因此测定血清肿瘤标志物水平,可以获得有关恶性肿瘤的诊断、疗效及预后等方面的信息。
胃癌的发病率和死亡率在我国仍然居高不下,相对于其他肿瘤而言,目前尚未发现某一特异性的肿瘤标志物能够独立应用于胃癌的诊断或对胃癌的预后判断,但是将对不同肿瘤标志物检测进行组合并结合临床的其他检查信息,可提高胃癌的早期诊断及预后判断的准确性。
日本胃癌处理规约和治疗指南均推荐胃癌的肿瘤标志物检查,包括四项:CEA、CA19-9,CA、AFP,这和医院的检查不同,医院胃癌肿瘤标志物包括CEA、CA19-9、CA24-2,CA72-4,那么有的患者就会有疑问,究竟应该进行哪些肿瘤标志物的检查呢?
1、CEA、CA9-9是常规胃癌肿瘤标志物检查,其升高降低,可以帮助监测复发、判断预后。
2、CA24-2、CA72-4,这两项检查,对部分胃癌诊断,也有一定的价值,但是其特异性较差,一些良性疾病,包括炎症、息肉等,这两项指标,有时也会有不同程度的升高,因而会引起患者的紧张情绪,因此可以不作为胃癌常规肿瘤标志物检查。
3、CA12-5,在多数人的印象当中,CA12-5的检查仅用于卵巢癌,其实,CA12-5是一种上皮性肿瘤标志物,所有上皮来源的肿瘤,包括腹膜癌,甚至腹腔结核,均有可能发生CA12-5的升高,而胃癌,肠癌以及其他恶性肿瘤,一旦发生腹膜种植转移,CA12-5也会有一定程度的升高,因此术前检查CA12-5有助于判断患者是否存在腹膜转移,术后复查,常规进行CA12-5检查,同样有助于监测病情,及早发现腹膜转移。
4、AFP,多用于原发性肝癌和一些升至系统肿瘤的检查,那么为什么胃癌患者要进行AFP的检查呢?肝样腺癌是胃癌的一种特殊类型,这种类型的胃癌同时具有腺癌和肝细胞样分化特点,半数以上患者在血清和肿瘤组织中可检测出AFP升高。产AFP胃癌是指血清和肿瘤组织中AFP呈阳性表达的胃癌,其肿瘤组织中相当一部分能观察到肝细胞癌样分化。这两种胃癌恶性程度较高,容易发生肝转移,血清检查AFP常有不同程度的升高,所以,初诊病人进行AFP的检查,有助于这两种胃癌的鉴别诊断。
总之胃癌的肿瘤标志物检查,对胃癌的诊断、复发监测均有一定的指导意义,所以每次复查都要常规进行检查,但是肿瘤标志物对于肿瘤的诊断,仅仅起到辅助的作用,确定诊断,还是要靠胃镜、强化CT等的检查。目前胃癌检查的肿瘤标志物检查项目建议使用CEA、CA19-9、CA12-5、AFP。
作者:医院胃部肿瘤科副主任医师
来源:胃肠病
点击标题查看
《检验临床面对面》案例征集
检验“视界杯”有奖征文
预览时标签不可点收录于话题#个上一篇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