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消息
城乡居民医保筹资标准
提!高!啦!
近日,云南省财*厅、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联合转发了《国家医保局财*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做好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的通知》,结合云南省实际,年云南省城乡居民医保各级财*人均补助标准在年的基础上新增40元,将达到每人每年不低于元。提高城乡居民医保筹资标准按照《通知》要求,云南省年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工作将进一步提高筹资标准,增强保障能力。今年城乡居民医保各级财*人均补助标准在年的基础上新增40元,达到每人每年不低于元。其中,中央财*人均补助元,地方财*人均补助按《云南省财*厅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云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明确统一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省级财*补助标准的通知》执行。省属大学生中央财*人均补助元、省级财*人均补助元。全省各地须足额安排州市县财*配套补助资金,确保今年9月30日前拨付到位。
此次个人缴费标准也将同步提高。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年起城乡居民医保人均个人缴费标准在年元的基础上也提高了40元,达到每人每年元。同时,云南省将加强个人缴费征缴工作,全面落实资助困难群众参保*策,确保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
做好贫困人口医疗保障工作据悉,云南省各地将落实中央脱贫攻坚战略部署,深入实施健康扶贫工作,年城乡居民医保新增财*补助中一半(人均20元)用于大病保险,重点聚焦深度贫困地区和因病因残致贫返贫以及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完善大病保险,加强托底保障。严格执行相关要求,加大大病保险向困难人员*策倾斜力度,切实提高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大病保障水平,并要完善大病保险委托承办合同,加强对商保公司*策落实情况的考核与监督。
推进统一的城乡居民医保制度建立各地要按照*中央、国务院的要求,抓紧推进整合工作,年全国范围内统一的城乡居民医保制度全面启动实施。整合过程中,要结合全民参保计划,巩固城乡居民医保覆盖面,确保稳定连续参保,实现应保尽保,避免重复参保。完善新生儿、大学生以及已取得居住证的常住人口等特殊人群参保登记及缴费办法,确保及时参保,杜绝发生参保空档期。
目前,云南省在城乡居民医保整合基础上,实现了“六个统一”。即:统一覆盖范围和筹资标准,整合后,医保制度覆盖农村居民和城镇居民,不再区分城乡户籍,实现农村和城镇居民的个人缴费标准统一;统一各级财*补助标准,中央和省级财*对全省城镇和农村居民补助标准完全统一。
同时,全省城乡居民医保待遇基本统一,城乡居民符医院就医的报销60%,医院就医,报销比例为60%—90%,具体由各州市确定;统一实行州市级统筹和统一定点医疗机构管理以及统一城乡居民医保用药、诊疗项目和医用耗材。
除此以外
最近
云南省医保支付迎来一些好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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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下调14种抗癌药医保支付标准为减轻人民群众医药费用负担,让患者用上高质量、更低价格的抗癌药品,实现让利于民,根据税收*策变动情况,近日,云南省人社厅下发《关于调整前期国家谈判抗癌药品医保支付标准的通知》,调整14种抗癌药医保支付标准。国家通过协商重新确定的前期国家谈判抗癌药品医保支付标准,按照新调整后的医保支付标准执行。按约定时间自年8月31日或9月29日起执行新医保支付标准。
云南省级医保最高支付限额提高云南省人社厅、云南省财*厅发布了《关于调整省本级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补充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的通知》,自7月10日起对省级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的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补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进行了上调。
在自然年度内,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共付最高支付限额由8万元调整到10万元,城镇职工大病补充医疗保险共付最高支付限额由25万元提高到31万元,共付最高支付限额合计提升至41万元,比此前*策提高8万元。
云南5类商业保险可刷医保卡购买为了进一步提高个人账户资金的使用效率,给参保人员更多的补充保障产品选择,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今年5月发布《云南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购买商业补充医保产品目录》,5类商业医疗保险产品组合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支付范围。
《目录》显示,5类商业医疗保险产品主要是泰康健康有约终身重大疾病保险、幸福全家保家庭团体意外保障计划、个人中高端医疗保险、平安癌症医疗保险、安心保意外保险。分别涉及泰康养老保险、太平洋寿险、中华联合财险、平安养老保险、中国人寿等5家保险公司。
(来源:人民网、云岭先锋网、云南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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